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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诈宣传第4期 | 警惕冒充公检法诈骗!

时间:2026-05-20 浏览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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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什么,我被骗了?”

“警察同志,他们说我涉嫌违法犯罪活动......”

“和我打视频电话,让我不要联系其他人......”

典型案例

2025年4月,谭女士接到一通027开头的电话,电话那边的人自称是公安局的“民警,给谭女士打电话的原因是广州市天河区破获的一起诈骗案中,有一名嫌疑人说给谭女士的银行卡转了一笔好处费,因此需要谭女士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分局接受调查。

谭女士表示自己正在医院里看病,去不了。电话那头的“民警”引导她添加了另外两名“民警“检察官”的QQ好友。在聊天中,对方说谭女士收了嫌疑人的好处费,或者她将身份信息出售给他人,导致银行卡即将被冻结,所以需要她提供自己的财产和资金信息,以供公安机关查清她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。

谭女士没有怀疑,将自己的存款情况和其他资金情况都告知了对方。对方引导谭女士将银行卡内的余额全部变现后,用纸箱或别的东西装起来寄到指定地址,并保证等收到钱后查清来源将会退还给她。

然而在谭女士变现资金几天后,一直没有接到对方的退款,只有其中一个人能联系得上,对方表示还需要等待,谭女士等不及来到派出所查询具体情况,发现并没有自己涉案的说法,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。

套路分析

1 引诱目标

骗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的个人身份信息,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,通过电话、网络社交软件与受害人取得联系,要求其配合调查工作。

2 威胁恐吓

以受害人身份信息被冒用、涉嫌洗钱、非法出入境等违法犯罪为由进行威逼、恐吓,要求其配合调查并严格保密,有时还会向受害人展示虚假通缉令、财产冻结书等法律文书以增加可信度。

3 实施诈骗

以帮助受害人洗脱嫌疑为由,要求受害人将所有资金转至“安全账户”,并且阻断受害人与外界联系,或要求受害人提取大额现金,通过邮寄或网约车的形式送到指定地点,达到诈骗金额最大化的目的。

警示提醒

1、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或网络办案!不会用短视频、微信、QQ等形式发送逮捕证等文书,没有所谓的“安全账户”。凡是要求转账进行资金核查的,都是诈骗!

2、如有陌生人要求大额取现或购买黄金等贵重物品,并通过邮寄或网约车、快递等方式运送的,请提高警惕切勿贸然行动。

3、 如遇自称公检法人员主动联系,不要轻信,遇到拿不准的情况应及时拨打96110报警,或到辖区派出所报案求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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